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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8-12-13 09:25 来源: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191224048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怎样才能符合环保要求
来信时间: 2018-12-12 00:00:00
来信内容:
我们是一家运输公司!因为有20多台车子,为了节省开支。自己公司有修理工,不喷漆,修理不对外营业。因为我们停车场地是租用政府的地!他们让我们咨询环保部门,需要怎么弄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18-12-13 09:25:00

答复意见:

 

你好,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将报告书、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安徽省)(网址:http://112.27.211.31/REG/)备案,并将备案表提交所在辖区的县区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受日常监管。

经与咨询人电话联系,其所在的运输公司打算自有停车场内从事本公司车辆的维修工作、不补漆喷漆,项目地点位于鸠江区。环保窗口工作人员在已向其解释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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