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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9-08-27 08:38 来源: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19122405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咨询
来信时间: 2019-08-27 00:00:00
来信内容:
新单位在环保局申请报备如何在网上或当地申请具体步骤?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19-08-27 08:38:00

答复意见:

您好,现将咨询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立项后,根据环评类别不同提交环评报告:1、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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