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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1-05-06 08:46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浏览次数: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13月份群众举报

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序号

县区

涉及单位

投诉问题

处理情况

投诉来源

1

弋江区

芜湖海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可可

大气污染

一、调查情况

1.经核查,该投诉对象为芜湖海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该企业编制有《有机废物干馏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5月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该企业已取得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为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和HW49其他废物。

2.该企业于2020年2月建成,现场干馏工序配套有水喷淋、碱液喷淋、酸液喷淋、酯喷淋、活性炭等污染防治设施;目前处于调试状态,未正式投入生产运营。

二、 处理情况

1.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弋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要求该企业加强调试期间的环境管理,联调联试期间必须正常开启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属地环境网格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夯实辖区监管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压实环保网格化责任。

 

12369环保热线投诉件

2

无为市

安徽弘毅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成富

大气污染

2021年3月15日,无为市分局会同高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石子加工点经营人为彭先亮。未办理任何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鉴于此,3月16日,无为市分局向高沟镇政府下发“关于安徽弘毅电缆有限公司厂区内石子破碎加工点环境问题的监察意见函”(无环〔2021〕32号),要求高沟镇政府在3月23日前,对该石子加工点予以取缔并督促拆除生产加工设备,规范处置原辅材料及产品。目前,该石子加工点已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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