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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发布日期:2013-04-12 00:00来源:芜湖生态环境局作者:admin浏览次数:

 

废水、废气及工业固体废物
一、状况
废水    废水排放总量15004.9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690.74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2311.80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置废水排放量2.39万吨。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52094.29吨。其中,工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6792.21吨,生活排放的化学需氧量35078.82吨,农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10028.24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的化学需氧量195.02吨。氨氮排放总量6865.46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104.27吨,生活氨氮排放量5284.87吨,农业氨氮排放量1460.20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16.12吨。
废气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2459.02亿标立方米。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38965.43吨。其中,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为36288.99吨,生活排放的二氧化硫为2281.50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的二氧化硫394.94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75868.74吨。其中,工业排放的氮氧化物为63785.73吨,生活排放的氮氧化物为200.01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的氮氧化物296.37吨,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11586.62吨。烟(粉)尘排放量为80730.22吨,其中,工业排放的烟(粉)尘为79358.22吨。
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98.6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36.77万吨,处置量28.14万吨,贮存量17.9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1.54%。
 
二、措施与行动
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市政府实施污染减排工作问责制,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相关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监督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实施,推进电力行业脱硝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及低氮燃烧,强化减排项目的环境执法核查和监督性监测。
继续开展涉铅等重金属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市9家涉铅等重金属企业下达停产整顿通知,规范全部涉铅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监督全部涉铅等重金属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强化新建项目环境容量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坚持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坚决拒绝高污染项目。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节能减排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严格环境执法。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800余人次,检查企业5253家次。
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93个,验收项目104个。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保持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