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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情况

发布日期:2020-04-08 18:07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朱兰浏览次数:

根据《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长江、漳河、青弋江、青山河、西河、黄浒河、裕溪河等主要河流1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按月开展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2019年,全市13个断面中,有5个断面获得生态补偿金,累计产生生态补偿金1950万元;有6个断面产生污染赔付金,累计产生污染赔付金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