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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落实第二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08 11:00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督查办浏览次数:

201891日至930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芜湖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2018111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一公开的函》(皖环督领办〔20204号)要求,现将督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不贰过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决有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针对督察反馈指出的720个方面问题,梳理出90个具体问题推进整改,已完成整改75个,整改完成率83.33%其他问题正在全力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抓整改。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芜湖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市级领导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机制,采取每周调度和不定期四不两直相结合的方式,高频次调研督导整改工作。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94次。共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16次研究环保督察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三大一强”前线指挥部先后29次召开整改调度会、现场推进会等,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市、县(市)区级常态化暗访、抽查,对整改工作组织回头看,坚决杜绝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和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市、县(市)区级建立一项一专班一方案工作模式,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市级专司负责人,构建了点对点长对长的整改责任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整改机构、对象、环节和纪律;在全省率先设立督查专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负责问题整改的督查督办。制订《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办法》、《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明确整改报验、核查验收、销号公示、抽查复核四步工作法,压实整改和验收双向责任。

三是严肃问责抓整改。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督察组移交的4个责任追究线索,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开展责任调查,问责处理9名领导干部,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人;给予政务处分3人、诫勉5人、免职1人。加强信息公开和问题曝光,在一报、一台、一网、一APP”设立公开和曝光专栏,收集并公开曝光生态环境问题26批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印发《关于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方案》,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制订《芜湖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调查工作规程》,形成定期会商、联合调查、督导督查、信息反馈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一是系统施策治水。与三峡集团合作,以全面排查修复污水管网为突破口,实行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有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制定《芜湖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以提高城区污水收集率为重点,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00多亿元,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1座日处理3万吨污水处理厂,完成64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7.5万吨的扩能项目开工建设,将于2020年竣工;启动98条污水主干、次支管网建设,已开工建设52条管网,完成管网敷设约23.3公里;排查污水管网760余公里制定《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成功获批为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82条,达到初见成效的79条,整治完成率96.3%;严格落实《芜湖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5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治理设施全面开工。顺利完成两批次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和万人千吨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信息摸底及问题排查工作。建立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与考核机制,对33个地表水断面进行监测预警并将27个河流控制断面纳入水质考核,落实县(市)区政府水环境质量管理职责,持续开展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建立水质监督检查机制,并开展随机抽查。2019年,6个国家水质考核断面中长江东西梁山、漳河港桥、青山河查湾、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5个断面水质均值达到类,黄浒河荻港断面水质均值为类,优于国家考核要求。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类标准。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我市已连续两年名列前三。

二是持续推进岸绿。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突出为国护江理念,主动担责消化历史欠账和生态赤字;突出为民治江理念,累计完成200多个非法码头、修造船厂、非法砂点拆除清场,整治散乱污企业2833家,释放长江干流岸线近30公里,腾出滩涂陆域面积6000亩;突出为城建江理念,将江景与江城、生态与生活、修复与休憩有机统一,清理滩涂养殖水面3200余亩,新增长江造林面积1.16万亩。研究制定《芜湖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7 -2030年),规划建设24个湿地公园,2个国家自然保护区、6个湿地保护小区。全市正加快生态复绿、补绿、增绿,做到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打造十里江湾、百里绿廊,充分彰显芜湖山水相间、精致繁华的城市风貌特色,打造市民休闲观景的打卡胜地。

三是努力实现天蓝。依托73个乡镇(街道)自动监测点、南北相望的激光雷达、机动巡查的移动走航、覆盖全市的机动车遥感监控,持续开展污染监控和交办督查,使污染源治理的靶向治疗更加精准。坚持协同配合,共同发力。各级各部门以五控为抓手,累计巡查检查点位数万个,完成1000余项大气治理任务,整改600余个重点问题。积极推进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组织执法人员对370家企业和30000余台机动车进行执法检查,排查111家汽车维修企业VOCs治理、167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46800余处餐饮油烟整治,有效给秋冬季空气指标减压2019年空气质量PM2.5指标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降幅全省第二,获得省委、省政府表扬。

四是着力推动土净。先后组织开展4轮地毯式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41处固废倾倒点、5.3万吨固废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白象山跨省倾倒固废案件办理,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出台芜湖市《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试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固体废物监管纳入各级环境网格化日常巡查工作内容,确保环境安全;进一步扩大固废处置能力,在中电垃圾焚烧厂投产的基础上,改造城北垃圾焚烧厂,新建江北垃圾焚烧厂,提升海螺水泥窑危废消纳能力,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处理,争创无废城市。协同推进有害垃圾处置,出台《垃圾分类过程中有害垃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按照产生者分类投放、各属地收集中转、市统一收运处置的原则构建分类管理体系,对有害垃圾中转、处置方式提出具体要求。加强重金属排查,保护耕地安全。编制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整治方案》,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无为市严桥镇、红庙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应用试点工作。

    五是大力实施专项行动。全面实施生态环保“1337”绿色行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条主线,开展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煤炭消费总量、落后产能规模三减和增林地、增绿地、增湿地三增行动,着力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能力、黑臭水体全面治理、工业园区环境设施建设、长江保护与修复工程、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保护地及固体废物监管等七个方面短板。制定蓝天保卫战等七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绿盾2019”等七大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强化源头整治、综合整治、长效整治,已累计投入各类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100余亿元。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推动自然保护地违法项目清理整改,已整治完成问题91个,整改完成率88%。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建立健全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

(三)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提升基础能力。以机构改革、监测监察执法垂改、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助力生态环保基础能力提升。先后组织73个空气自动站、15个国省控水质自动站、19个市控水质自动站、139个入河排污口和20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等项目实施,136家企业实现三个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开展地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大气污染源清单、源解析、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形成初步成果。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机关增加内设机构3个,增加编制12个;市环境监察支队由正科升格为副处级单位;新增加两个正科级下属事业单位;设立覆盖全市的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各镇专职工作人员57名,各街道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订芜湖市《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控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环境保护信访处置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制度》等,及时组织修订《芜湖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芜湖市举报冒黑烟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奖励办法》等,建立完善生态环保网格化长效监管职责,畅通举报渠道,织密捍卫青山绿水制度防线。

    三是助力高质量发展。通过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环保和绿色制造产业,推动芜湖制造率先迈向中高端,努力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良性互动。2019年工业技改投资增长45.2%,战新产业产值增长14.8%,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由2017年的4.2:56:39.8,优化调整为2019年的3.5:49.5:47(初步核算数)。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技术核查验收,全市24家矿山建成市级绿色矿山,其中2家获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家工业园区入选国家级绿色园区,9家企业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3种产品获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称号,17家企业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称号,位居全省前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着力解决,如部分地方政治站位不够高、工作责任未压实、整改标准不够严、污染治理系统性科学性不够强等问题,特别是城市污水管网历史欠账多、修复工作难度大。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总体要求,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政治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注重整改质量和工作实效,层层压实“5+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转办信访件整改验收责任,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持续抓好后续问题整改,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持续打好攻坚战。深入推进结构调整,深化五控治理,强化联防联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聚焦工业、生活、农业农村污水治理,重点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加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严防新增土壤污染,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三是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建设,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构建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晰、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大环境保护体系。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工作严查、责任严究、损害严惩。

    附件:芜湖市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