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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评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18 14:58来源:芜湖市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作者:无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芜湖市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现将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及概要

开发区名称: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规划区位置:芜湖市弋江区

概况:芜湖高新区于1991年启动开发建设,2001年由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市级开发区,并委托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规划期限2001-2020年,规划范围10平方公里:东至九华南路、西到漳河入江口、北起峨山路、南抵与芜湖县的交界线;产业定位:光电子、新材料、汽车零部件。于2002年开展该轮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并于20039月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

200602月,芜湖高新区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升级为省级开发区;20100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规划面积为6.5平方公里,规划四至范围:东至九华南路、南至纬十路、西至漳河、北至峨山路。主导产业:装备制造、汽配、新材料、医药。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芜湖市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3-4835892

联系邮箱:729544485@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6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6

联系邮箱:hmzhou@njuae.cn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高新区区域总体规划及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高新区回顾性评价、高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高新区存在环境问题制约因素、污染源及环境影响预测、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与总量控制、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和跟踪评价、公众参与。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高新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开发区工作,欢迎您针对高新区环境现状、区域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跟踪评价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其他

本次网络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