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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完成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0-12-28 10:07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左大进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环境领域“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芜湖市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所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均完成了区域评估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是指在特定区域范围内,由政府负责完成项目建设涉及的评审审批事项的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提供给入驻该区域的项目无偿使用。我省的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共包括九大事项,环境影响项区域评估作为其中一项,是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平台。

今年以来,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6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9〕85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落实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0〕412号)等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压实工作任务,分批次指导了全市的9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并在管委会网站上公开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和环境现状监测数据。未来,拟入园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可简化有关评价内容,直接使用有效现状监测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将会解决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持续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宣传引导,科学应用评估成果,助推项目落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