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落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发布日期:2018-12-19 00:00来源:芜湖生态环境局作者:办公室浏览次数:

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向芜湖市转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三十二批(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后,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快速处理机制,立即交办责任载体调查处理、立即转办督办单位开展核查、立即纳入专项督察督办的原则,开展调查核实,立查立改,各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均第一时间进行布置,及时办理,现将第三十二批交办件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示。

序号 受理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X340000201812060005     芜湖市鸠江区开发区的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有机有害气体;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含硫气体和沥青烟气排出;芜湖海峰化工有限公司直排大量有害气体。 鸠江区 大气,土壤 鸠江区政府(融汇化工、环宇沥青),经开区管委会(海峰化工) 方忠(鸠江区),陆雷(经开区)        2018128日上午,经芜湖市鸠江区四褐山街道工作人员对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核查,信访投诉情况不属实。
       2018
127日下午,经鸠江区四褐山街道工作人员对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核查,该企业于201811月下旬停产至今。投诉中述及的含硫气体疑似前期燃油锅炉运行导致,因市大气办封土行动禁止破路施工,燃油锅炉未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投诉内容属实。
      12
10日,经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经开区环保分局、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芜湖海峰化工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甲醇储罐(分别为:1#2#)的原料进、出口处于断开状态,产品甲醛储罐中的C罐储存有约30吨甲醛,其他罐体处于开放状态。此外,该企业提供了201810-12月的电费单据,电费产生来源为630KVA变压器的固定费用。信访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属实     1.鸠江区政府有关部门已责成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先停产、后整治;待市大气办“封土行动”结束后,立即启动燃油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责令该公司对改造后的锅炉排放气体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明确后再视情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2.鸠江区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环境监管;
    3.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将会同经开区环保分局及有关部门,加大对芜湖海峰化工有限公司巡查力度,如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2 X340000201812070015     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新河村龙潭自然村在距长江边一百米附近有多个码头。数千吨驳船在码头卸货时,洗铁水流到村庄的沟渠里,进入长江,造成污染;繁昌、南陵两县饮用水水质受到影响(两县的自来水公司在洗铁水下游约四五百米处)。码头装卸石子、铁矿粉时产生的灰尘和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生活。检查时夜间生产。 繁昌县 大气,水,噪音 繁昌县政府 潘君齐     经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繁昌县荻港镇新河村龙潭自然村周边目前有3家码头企业,分别为芜湖市南征水泥粉磨(集团)有限公司码头、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和繁昌县芦南新河石灰石厂码头,下游布设着繁昌县芦南饮用水源取水口。其中,离繁昌县芦南取水口最近的码头距离约1.3km,3家码头均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外;
    2.芜湖市南征水泥粉磨(集团)有限公司码头已停产;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和繁昌县芦南新河石灰石厂码头正常生产,均已安装防尘罩、喷淋等扬尘防治设施,建设了货场雨淋水收集池、隔声墙等防治设施,未发现生产码头有洗铁水等废水流入村庄沟渠或进入长江现象;
    3.排查并经南陵县水务局确认,该区域未发现存在有南陵县饮用水取水口;
    4.经对该村周边入江排洪口水体进行采样,并对其中总铁、铬、总镉和化学需氧量等4项指标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受近期雨雪天气影响,无法对无组织扬尘和噪声排放情况开展检测,计划待天气好转并符合检测条件时再组织开展检测;
    5.存在夜间生产情况。
属实     1.繁昌县正在对已批复并划定保护区的新港饮用水源取水口实施检修改造,计划2018年底前恢复其向县城区集中供水,并同步关闭芦南水厂取水口;
    2.繁昌县水务局将加快实施新港取水口检修改造工程,确保2018年底前投入使用及芦南取水口同步关闭;
    3.繁昌县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处等单位已责成上述码头企业,作业时须严格按照环保规范操作,按要求对停靠的运输货船中废弃物及时进行回收处理,不得私自弃入水体;
    4.繁昌县环保局会同荻港镇政府等单位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主体责任,一旦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