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发布日期:2021-05-13 10:40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芜湖市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十批交办清单(7)下达我市后,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快速处理机制,立即交办责任单位调查处理、立即纳入专项督察督办的原则,开展调查核实,立查立改,各责任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均第一时间进行布置,及时办理,现将第三十批交办件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1年5月13日   

    
序号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三山经开区 X2AH202105060049 芜湖市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自2020年起,氮氧化物自动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严重。 大气 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8月。现有2600T/d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套212MW汽轮发电机组。该项目201512月开工建设,201710月竣工投产,20189月通过环评三同时验收。设有2台焚烧炉均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净化系统,并在厂门口设置环保数据公开屏幕。正常运行工况情况下,所有氮氧化物小时均值及日均值均达标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大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正常运行工况下氮氧化物分钟值超小时均值浓度;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标定过程中,通入高量程标气,烟气中氧含量较高导致氮氧化物折算值超标;启停炉过程中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系统暂时无法完全发挥脱硝作用或故障过程中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系统故障暂时无法投运。 部分属实 1.芜湖市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督促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加强对环保数据的监控,实时关注环保数据,发现氮氧化物排放不稳定时,及时进行运行调整。对CEMS运维人员的标定操作提出明确要求,在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尽量缩短通入高量程标气的时间,避免氮氧化物小时浓度超标。通过缩短启停炉时间,减少因氧含量过高导致的氮氧化物折算值超标时间。
2.
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根据工况变化,进行运行调整,降低氮氧化物产生量。
3.
做好设备备品备件准备,确保机组在发生故障时,最短时间内进行维修处理,将环保指标数据超标风险降到最低。后期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巡查检查,确保企业排放污染物达标排放。
2 镜湖区 X2AH202105060031 芜湖市镜湖区阳光花寓小区,1#2#楼之间的绿地长期被2#4单元102室破坏。1.将约50-60㎡公共绿地硬化,占为私家场地;2.长期在该绿地上对旧木料、旧家具进行处理再加工,散发恶臭;3.使用消防栓清洗木料;4.长期在绿地上搭建木工棚;5.2020年曾向安徽省督察组反映,处理结果不理想。 大气,其他污染 经街道现场核实,1#2#楼之间的公共绿地被硬化,有少量旧家具等垃圾堆放在楼栋前。现场未发现有使用消防栓清洗木料的情况。搭建的简易帐篷为小区居民自行搭建休息使用。 属实 2020年街道在收到安徽省督察组反馈后,街道城管办、中队、海南渡社区立即约谈当事人,要求对楼栋前堆放的垃圾立即进行清理,并要求不得再堆放垃圾。57日环保站和城管办到现场实地勘验,立即联系施工单位对硬化地块进行改造覆绿。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防止绿化被破坏,对发现的旧家具等垃圾及时清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 三山经开区 X2AH202105060010 芜湖市三山区高安街道高安村经六路1号,中桩物流有限公司,每天夜间从仓库向外运输粉煤灰,粉尘污染严重。 大气 芜湖江汇商贸有限公司现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内,于20211月租赁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原芜湖市益帛峰商贸有限公司,现已被收购)C1仓库进行粉煤灰暂存中转。目前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道路正处于施工过程中,粉煤灰罐式槽车运输车辆暂时从物流园便道通行,建好并投入使用车辆冲洗平台和车辆过水槽,但仍存在部分扬尘。 部分属实 安排洒水车在物流园运输便道定时洒水,每天洒水,并建立洒水台账。下一步将设置仓库内二道门防尘布帘、仓库门口冲洗平台及沉淀池控制扬尘。
4 无为市 X2AH202105060020 芜湖市无为市东环城湿地公园和植物园,被人为使用大量除草剂,严重破坏植被生态环境。无为市园林处令该地绿化养护单位使用割草机割除被除草剂破坏的植被,以掩盖该处生态环境被破坏的事实。 其他污染 经无为市林业局核查,养护单位使用割灌机清理东环城湿地公园和植物园部分枯黄草坪,并加强浇水养护;对杂草枯死的空地,已补植播种草籽。无掩盖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部分属实 无为市林业局要求养护单位禁止使用除草剂,进一步加强养护管理。
5 南陵县 X2AH202105060019 芜湖市南陵县工山镇大工村长塘村民组,多家养殖场(包括养鸡、鸭、猪等),任意排放粪便,导致周边数十公里内异味刺鼻,且上述养殖场位于泉水源上游段,粪便污物自上游流至下游,污染范围包括义安区东部钟鸣镇、工山镇及繁昌区赤沙乡、黄浒镇,总面积达数十平方公里,并对铜陵梧桐花谷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的天然泉水源造成严重污染。自发现污染源之日起,铜陵梧桐花谷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请求环保等多部门出面协调,均无果。 经调查,在南陵县工山镇大工村长塘村民组,有2家养殖场,分别为何志贵养猪场和杭仁保番鸭场。何志贵养猪场,养殖场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畜舍面积约1100平方,粪污处理设施有:收集池、三级沉淀池。粪污经收集、三级沉淀后排放到农田, 现饲养生猪500头;杭仁保番鸭场,原来是猪场,非洲猪瘟后改为番鸭养殖,棚舍面积约1100平方。现饲养番鸭1万只左右,日龄约40天,该场建有粪污收集池、污水管道,购置了干湿分离机,但由于粪污收集池没有及时处理,日常的污水溢出,直接排放,污水管道破损、废弃,导致养殖场边上的一口约600平米的水塘严重污染,污水直接排放至下游,环境卫生差。 部分属实 何志贵养猪场:1、因饲养的生猪已经达到销售日龄,养猪场立即销售,确保5日内销售完毕;2、该养猪场进行清理;3、该养猪场在饲养生猪前,要经过县镇二级对粪污处理设施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饲养,否则不得饲养;4、县农业农村局建议养猪场就地转产。杭仁保番鸭场:1、县农业农村局责成该养殖场立即对日常排放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还田还林;2、饲养的番鸭达到销售日龄后,立即销售,并清理好棚舍;3、对边上的水塘进行清理,恢复原状;4、对污染的区域进行治理,进行翻耕种植植被,恢复原状;5、在饲养前,该养殖场要经过县镇二级对粪污处理设施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饲养;6、县农业农村局建议该养殖场就地转产。7、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6 镜湖区 D2AH202105060027 芜湖市镜湖区健康二马路,多年来一直被菜摊贩占用,垃圾遍地、环境脏乱,且车辆无法通行。区政府曾许诺整改但一直未整改。 土壤   健康二马路临时集贸市场,建于八、九十年代,以前是一条马路,由于周边居民区聚集,并且没有集贸市场,此处自然形成临时集贸市场,总长230米。前期,范罗山街道拟对健康二马路临时菜场予以取缔,由于周边没有规范化菜场,菜场附近东方花园、滨江新村等小区居民要求保留菜场,方便生活、买菜等,故街道暂时保留此临时菜场。为进一步加强菜场管理,近年来范罗山街道对市场内乱搭乱建的行为进行依法取证、予以拆除,统一规划制作雨棚,联合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对临时占道经营依法予以取缔,还路于民。现此临时菜场由第三方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主要对商户经营进行规范,菜场内环境卫生进行保洁。菜场两边由于有门面,菜场中间道路仅供行人步行或骑行,菜场周边小区居民汽车出行由其他小区出入口出入,菜场并不妨碍居民出行。 部分属实    针对核实情况,范罗山街道对第三方管理公司提出意见:一是规范商户,按照线内经营的要求,避免占用出行道路;二是加强保洁,及时对菜场的路面垃圾进行清理。 根据街道建议,管理公司已进一步对商户进行约束,划制统一经营线,线内经营;增加保洁力量,对市场垃圾定时清理。
7 繁昌区 D2AH202105060013 芜湖市繁昌县孙村镇水口村,原林场上的长城铸造厂,长期直接倾倒金属废渣,厂房北侧、西侧倾倒现象较为严重,且夜间10点后噪音严重扰民。 土壤,噪音 举报人反映的长城铸造厂全称为繁昌县长城铸造厂,主要从事铸铁件的制造加工。2021年孙村镇政府会同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同对企业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企业铸造一车间、二车间厂房北侧以及清砂车间厂房西侧均堆存部分铸造废型砂,举报件内容属实。202158日孙村镇政府联同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经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核实,企业厂房外堆存铸造废型砂的土地系未经批准占用的繁昌区孙村镇水口村集体土地,地块性质为其他农用地,面积约为1.1亩。202159日,孙村镇政府、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相关行业专家再次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属实 202158日晚上已委托安徽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夜间生产噪声进行检测,并对企业铸造一车间、二车间厂房北侧以及清砂车间厂房西侧的铸造废型砂进行采样。202159日,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环保专家现场踏勘现场后出具了专家意见,指导企业整改,企业厂房外西侧和北侧堆存的铸造废型砂需及时清理清运并规范化处置,同时完善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减震、消音、隔声措施。下一步,孙村镇政府将会同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清理清运企业厂房外堆存的废砂并进行规范化处置,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繁昌县长城铸造厂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法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回复土地原状;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繁昌县长城铸造厂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