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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28 17:13 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10630001
信件类型: 我要举报
来信标题: 正嘉广场上广场舞音响严重扰民
来信时间: 2021-06-30 16:40:02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鸠江区安展蔚然家园的业主,由于我所居住位置位于小区的东南角,家里两个房间正对着东边的正嘉广场。每天晚上19:00-21:00,最少有四五个广场舞团队在广场上跳舞,音箱声音开的特别大,因为声音是往上传的,感觉特别吵。中高考期间都没有停止过,本人小孩也在上高中,严重影响到了小孩的学习和我们正常的休息。所以恳请相关领导给予核实并解决,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21-07-28 17:13:01

答复意见:

关于反映正嘉广场上广场舞音响 严重扰民问题的处理报告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您好,我是鸠江区安展蔚然家园的业主,由于我所居住位置位于小区的东南角,家里两个房间正对着东边的正嘉广场。每天晚上19:00-21:00,最少有四五个广场舞团队在广场上跳舞,音箱声音开的特别大,因为声音是往上传的,感觉特别吵。中高考期间都没有停止过,本人小孩也在上高中,严重影响到了小孩的学习和我们正常的休息。所以恳请相关领导给予核实并解决,谢谢!”情况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根据《噪声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二、根据《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禁止下列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 (一)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且造成噪声排放超标; (三)在歌舞、游艺、棋牌等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超标排放噪声; (四)在广场舞、健身操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 三、发生广场舞打扰休息时,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也加大对周边地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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