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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芜湖供电公司 110千伏枣园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5-05-31 00:00来源:芜湖生态环境局作者:辐射安全监管中心浏览次数:

   环办[2015]125

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芜湖供电公司

110千伏枣园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芜湖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国网芜湖供电公司关于申请对110千伏枣园输变电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110千伏枣园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2015-HP-310,以下简称《验收调查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申请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你公司110kV枣园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0KV枣园变电站1座,规划建设25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2回,线路路径长0.2Km,同塔双回架设。主变户外布置,站址位于芜湖市繁昌县横山社区西边村。工程总投资37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所占比例为0.54%。本次申报验收内容为已建成的250MVA主变压器、输电线路及配套设施。

二、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市环保局,环办[2015]124号)。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临时用地已经进行平整恢复,工程建设未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变电站采取有人(每天1人)值守、无人值班,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供农用或厂区绿化,不外排。已配套建设的事故油池满足设计及批复要求。

= 4 \* GB4 施工期及试运营期间,市环保局及繁昌县环保局均未接到投诉。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编制的《验收调查表》调查(监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变电所及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环评文件、批复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验收结论和要求

根据验收组验收意见,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切实做好设备维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管。

 

201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