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查意见表
申请单位名称 |
湾沚区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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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芜屯南路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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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段晓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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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芮文华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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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活动的 种类和范围 |
湾沚区总医院原有4台III类射线装置,医院已由国资委报废一台R-F800型胃肠机完成,拟新增5台III类射线装置,分别为SOMATOMgo.Now型CT、DM156Ab型乳腺DR、DP316J-3型移动DR、PLX3000A型口腔CT及BrivoOEC715型C型臂。工作场所负责人及辐射安全机构负责人均为芮文华。已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备案号:202134022100000047)。另单位名称由芜湖县医院变更为湾沚区总医院,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刘修桃变更为段晓萍。其它信息不变。拟办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重新核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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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由申请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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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 湾沚区总医院原有4台III类射线装置,医院已由国资委报废一台R-F800型胃肠机完成,拟新增5台III类射线装置,分别为SOMATOMgo.Now型CT、DM156Ab型乳腺DR、DP316J-3型移动DR、PLX3000A型口腔CT及BrivoOEC715型C型臂。工作场所负责人及辐射安全机构负责人均为芮文华。已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备案号:202134022100000047)。另单位名称由芜湖县医院变更为湾沚区总医院,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刘修桃变更为段晓萍。其它信息不变。拟办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重新核发手续。拟办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重新核发手续。经审查,拟新核发证书编号仍为(皖环辐证[B0111]),发证日期2021年12月8日,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1日。 (盖 章) 经办人: 2021年 12月8日 |
注:无主管单位的,“主管单位环保部门意见”一栏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