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明问答
问:《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什么时候实施?
答:2022年5月7日开始正式实施,原《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芜政办秘〔2017〕245号)同时废止。
问:什么是突发环境事件?
答: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问:《预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预案》由9部分组成,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工作、附则和附件。
问:《预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
问:突发环境事件如何分级?
答: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问: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有哪几种?
答: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