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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13 10:14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浏览次数:

《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202257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芜政办秘〔202220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原《预案》)201794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对规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原《预案》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一是党和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二是按照深化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改革要求,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三是原《预案》也存在可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根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原《预案予以修订。

二、制定意义

(一)能够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我市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预案》明确了我市成立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为建立指挥有序、高效快速和协调统一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供了依据进一步规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迅速响应和开展有效的应急行动,有效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预案》是我市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根据《预案》迅速启动相关程序,及时组织应急救援,监测、处置等,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三、起草过程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8月启动《预案》修订工作,在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预案》进行了修订,12月初形成了《预案(征求意见稿)》;128日,征求了市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预案》(送审稿)。20211222日,报请市政府同意,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市司法局审查报告,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2323日,经4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芜政办秘〔2022〕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五、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与原预案主体结构基本一致,变动部分主要是将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调整至附件,并新增预警分级标准。

《应急预案》9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工作、附则和附件。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对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进行说明。本《应急预案》用于指导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对市级、县级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了规范。市级层面,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市政府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县级层面,按相同原则予以规范。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明确了预案体系、风险控制、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科技支撑、联动机制等内容。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包括监测、预警两部分。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和四级(蓝色)标识。预警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专项指挥机构)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政府通报。

第五部分信息报告与通报,包括信息报告和信息通报。

第六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市级层面一、二、三级响应及对应的先期处置、响应措施、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响应终止等内容。

第七部分后期工作,包括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和总结报告。

第八部分附则,主要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时间。

第九部分附件,含4项内容,分别是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预警分级标准

六、创新举措

《预案》较2017年印发的原《预案》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精炼,定位更加准确,层级设计更加清晰,职责分工更加明确,环境特点更加突出,应急响应流程更加顺畅,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更强。

一是调整优化了章节。《预案》由8章、2个附件调整为8章、4个附件。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的职责,重新梳理了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现场处置机构各组组成及相应职能。三是明确了信息报告规定。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求,明确了信息报告时限、程序及方式。四是细化了应急响应和终止程序。结合近年来我市应急处置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在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过程中,进一步加大重点企业、重点危险源风险管控监管力度,督促重点企业按照规范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生态环境保护应急事件发生。二是健全组织机制。压实各个行业危险源管控主体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环境应急物资配备,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三是对照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要求,推进各级修订完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八、解读机关: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刘亚琦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5736088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