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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赛丽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悬挂式发动机缸体喷粉涂装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28 14:15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行政审批科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赛丽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悬挂式发动机缸体喷粉涂装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悬挂式发动机缸体喷粉涂装线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三山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安徽赛丽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芜湖中政国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2.11.28-2022.12.5

项目概况

利用现有车间扩建一条喷粉生产线,现有一期项目的生物质加热炉改成天然气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喷粉废气采用管道收集+大旋风分离器+脉冲除尘装置+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换热器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固化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相关排放限值;固化废气中(含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和水分烘干预热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相关限值;食堂油烟经净化后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有机废气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管控。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化粪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强化噪声管理,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槽渣、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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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3-296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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