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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G50沪渝高速、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工程(芜湖枢纽至终点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9 15:54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行政审批科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G50沪渝高速、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工程(芜湖枢纽至终点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书项目

项目名称:

G50沪渝高速、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工程(芜湖枢纽至终点段)

建设地点:

起点位于芜湖枢纽(起点桩号K341+167.373),终点至芜湖主线站(终点桩号K347+731.434

建设单位: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4.19-2023.4.25

项目概况:

本次评价项目约4.845公里,起点位于芜湖枢纽(起点桩号K341+167.373),终点至芜湖主线站(终点桩号K347+731.434),其中K341+167.373K342+886.007段已纳入宁芜国家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项目采用右侧分离过渡到右侧拼宽的扩建方式,全线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公路,设计时速120km/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节选:严格控制生态影响。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声环境敏感区域周边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需要设置临时隔声屏障。

运营期严格落实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和噪声跟踪监测,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

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场地内不得进行机械维修等产生危险废物的作业。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道路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源头预防、分区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2963069

通讯地址

 

邮编

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