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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9 15:41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行政审批科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

建设地点:

湖市三山区春洲路与夏家湖路交口

建设单位:

安徽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11.9-2023.11.16

项目概况:

新建4个生产车间,8条锂电池湿法隔膜生产线及配套液体分离系统、尾气回收处理系统、罐区等,购置多台双螺杆挤出机、铸片装置、高强拉伸机、牵引机、萃取干燥装置、分切机、收卷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8.5亿平方米涂覆隔膜和8.5亿平方米基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预混上料工序密闭,颗粒物经系统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挤出、拉伸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分别经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后合并排气筒排放。定型及在线涂覆设备密闭抽风,定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与在线涂覆烘干废气合并通过排气筒排放。离线涂覆的烘干设备密闭,管道抽风,烘干废气收集后由排气筒排放。萃取废气、干燥深度冷凝不凝气、液体分离系统不凝气、二氯甲烷储罐呼吸废气以及尾气回收系统产生的碳纤维脱附解吸不凝气、分子筛转轮脱附废气、曝气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尾气回收系统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分子筛转轮浓缩吸附后经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涂覆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排水、蒸汽冷凝废水经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铸片冷却排水进入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经厂区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在初期雨水池暂存后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脱附解析废水经二级曝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石蜡油精滤残渣、油水分离废油、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废石蜡油、废过滤网、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导热油、含油废膜、废含油手套纱布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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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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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296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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