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无为市普亮综储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为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书项目 |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 |
||
建设地点: |
泥汊镇日新大道与纵五路交口东南侧 |
||
建设单位: |
无为市普亮综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1.30-2024.2.5 |
项目概况: |
(一)新建储能电站工程 新建100MW/200MWh储能电站,电池选用磷酸铁锂,均采用户外集装箱舱式布置,储能电站共含33个电池舱和33个PCS升压舱。 (二)新建1座110kV升压站 主变采用1×120MVA油浸式变压器,户外布置。采用油浸自冷式,建设110kV出线1回。 (三)新建升压站-日新变110kV线路工程 线路全长1.5km,包括单回架空线路路径1.41km和单回电缆线路路径0.09km。起于升压站110kV间隔,止于日新变110kV间隔(利用日新变现有间隔)。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电磁环境保护。优化变电站内设备布置,确保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变电站所在处及输变线路沿线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强化噪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线路沿线执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标准。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限值规定。运营期变电站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认真做好施工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限值要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高沟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认真做好废物处置工作。污水底泥、施工废物、生活垃圾等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并进行妥善处理。运营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建设单位须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处置。 (五)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应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防止变压器油泄漏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有关部门意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