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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强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6 11:31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行政审批科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强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金属表面处理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芜湖强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4.16-2024.4.23

项目概况:

改建3条生产线,即原挂镀电镀锌、锌镍合金合线改为电镀锌镍合金线;原滚电镀锌、锌镍合金合线改为滚镀锌镍合金线;原挂镀镍镍镍铬线改为电镀锌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刹车卡钳锌镍合金电镀 6000紧固件锌镍合金电镀4000吨、年产电镀锌100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各条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碱雾、氮氧化物分别采用整体密闭+侧吸+顶吸,通过密闭抽风系统收集后经现有的碱液喷淋装置吸收处理。电镀工序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和表6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的规定;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中水回用”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污水收集系统,车间地面须实行干湿区分离,各类废水采用明管收集,分类分质排到电镀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项目中水回用率不得低于30%。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后,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满足芜湖铭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要求。上述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靠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设置隔声屏。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槽液、槽液过滤产生的废滤芯及滤渣、含锌含镍废镀液、废钝化液、含镍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其沾染物等属危险废物的,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2963069

通讯地址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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