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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芜环行审〔2024〕62

发布日期:2024-04-22 11:06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行政审批科浏览次数:

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结合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该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鸠江区。项目总投资263931.51万元,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立项开立项20247号,项目代码:2302-340264-04-01-594123)。主要建设内包括水污染控制工程、水系联通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景观提升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五大项工程,逐步修复湖泊生态系统。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界定施工红线,加强临时占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减少鱼类繁殖期间的工程施工活动。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补偿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淤泥临时堆场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及时清运,堆场周边设置固定式水幕除臭装置,定期喷洒抑臭剂。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干化场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淤泥干化场余水经絮凝沉淀,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湖区;各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本项目设置1处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船舶油污水由船载油污水分离系统初步处理后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不得在水域排放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进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不外排。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朱家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靠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设置隔声屏。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泵站厂房外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3类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项目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存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不能利用的运至规范地点。项目底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污泥园林绿化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干化淤泥用于景观工程。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PQCJ0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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