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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德鑫塑模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及家电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6 14:48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行政审批科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德鑫塑模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及家电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汽车零部件及家电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芜湖德鑫塑模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安徽优环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4.26-2024.5.7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纬一次路北侧1号楼D2-1#,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厂房,购置拌料机、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内饰件150万套、汽车电控盒上盖50万套、汽车电控盒下盖50万套、管盖50万套、空调配件5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搅拌、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2963069

通讯地址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