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南陵县S460南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南陵县S460南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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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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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5.24-2024.5.31 |
项目概况: |
南陵县S460南移工程位于南陵县籍山镇、工山镇,项目起点衔接现状S460省道,向南经四甲村后转向东南,自窑山冲北侧穿越低山丘陵区,经沈村后,自团结水库南侧转向东,沿开发区外围经 S457 省道后,避绕殡仪馆,继续向东经 G318 国道,茶丰村、跨漳河后接入G205国道。全长约 14.7km,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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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堆场、土方定期洒水降尘,优化运输路径,散货物料封闭运输。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洒水防尘等,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施工生产。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优先选用降噪路面。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声环境敏感区域周边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严格落实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建设单位要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和强化噪声治理措施的实施条件,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和噪声跟踪监测,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弃渣的收集和弃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妥善处置挖掘施工产生泥浆,不得产生水体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五)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环境敏感点附近设立取弃土场等大临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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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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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