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峡新能源发电无为有限公司三峡能源无为市陡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三峡能源无为市陡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陡沟镇、鸠江区 |
||
建设单位: |
三峡新能源发电无为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7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陡沟镇、鸠江区,线路自拟建的110kV陡沟升压站起,至通江220kV变电站西侧,进110kV间隔止。本项目新建线路路径总长约14.8km,其中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4.7km,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km。全线共新建杆塔50基(其中单回路直线钢塔28基,单回路耐张塔15基,单回路钻越塔3基,单回电缆终端角钢塔2基,单回终端塔1基,双回终端塔1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电磁环境保护。确保线路沿线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输变线路沿线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强化噪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线路沿线执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有关标准。 (三)认真做好施工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 (四)认真做好废物处置工作。污水底泥、施工废物、生活垃圾等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并进行妥善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有关部门意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