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芜湖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芜湖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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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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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11.4-2024.11.11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芜湖市经开区福州路与龙湾西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总投资7822.66万元,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复立项(开立项〔2023〕63号,项目代码:2305-340264-04-01 -348103)。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2800m3/d,主要建设构筑物为:调节池及事故池、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AO-MBR组合池、臭氧氧化池、清水池、臭氧发生间、污泥脱水系统、除臭系统、管理用房及值班室等配套设施。配套建设排污专管,进水管设计范围为江北片区的化工企业排水点处围墙外1m至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企一管”压力管明管输送;尾水管设计范围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至江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泵房,采用埋地式压力管。该污水处理厂收水服务范围为芜湖经开区化工园区江北片区,处理片区内化工工业废水,四至范围为:东至西梁山路,西至长河路,南至深圳路,北至和沈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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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公厕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外来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工艺路线,其中含重金属企业废水进入调节池A经过反应沉淀池去除重金属,其它企业废水进入调节池B,然后所有废水共同混合经过“水解酸化池+AAO-MBR工艺+臭氧氧化池+清水池”处理后排放。达标后的尾水输送至江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泵房处,依托江北污水处理厂现有压力管输送至入河排污口进入长江。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降尘。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缺氧池、污泥储池分别加盖密闭后单独设抽风管汇入总管后集中送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污泥脱水间离心脱水机全封闭,脱水机内设臭气收集管路,各管路臭气汇总后经“化学洗涤+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合理布局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生化污泥在进行危废鉴别之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后续根据鉴定结果按规定进行处置;物化污泥、化验室及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及废瓶、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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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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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