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海创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2.0版系统性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安徽海创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2.0版系统性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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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海创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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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安徽优环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12.13-2024.12.20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省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起步区皖江大道9号,占地面积约151120m2,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厂房在现有两条纤维水泥板生产线前端新增流浆箱、匀浆罐、自然脱水装置等设备;增加一套蒸压釜乏汽回收装置并利用热能回用于生产;增加两套后加工砂光、磨边、切割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总产能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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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项目磨边倒角工序封闭,废气经管道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2);纵砂机和小板裁切区域封闭,废气经管道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3);砂光、磨边、切割工序封闭,废气经管道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4);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合理布局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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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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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