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青藤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防弹无纬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年产4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防弹无纬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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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长青藤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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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芜湖大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12.17-2024.12.24 |
项目概况 |
利用原有厂房,拟建设3条防弹无纬布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以现有项目生产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为原料,建成后形成年产4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防弹无纬布产品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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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合理布局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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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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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