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宁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纯硅基材料和50万吨光伏硅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高纯硅基材料和50万吨光伏硅基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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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三山经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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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芜湖宁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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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安徽海智博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1.27-2025.2.8 |
项目概况 |
利用现有厂房,将原有生产设备基本拆除(除部分可再利用设备除外),全厂进行改造,改变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购置新设备,建设1条高纯硅基材料生产线和1条光伏硅基材料生产线,年产1万吨高纯硅基材料和50万吨光伏硅基材料。因合同解除,芜环行审〔2023〕257号项目不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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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光伏硅基材料生产废水经车间循环水处理系统(浓缩+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光伏硅基材料生产线,不外排;高纯硅基材料酸洗废水经酸洗废水处理系统(中和混凝沉淀+MVR蒸发+冷凝)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高纯硅基材料其它生产工艺废水(浮选、水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中和预处理+二级除氟沉淀+深度除氟+过滤)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至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原矿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焙烧、粉碎、筛分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浮选废气经密闭收集+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烤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石英砂酸洗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氯化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光伏玻璃石英砂生产进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光伏硅基石英砂原料库及成品库和高纯硅基材料原矿库装卸扬尘,采取地面硬化、封闭车间、喷雾抑尘等措施。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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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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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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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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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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