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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鸿程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竹制品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3 16:55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鸿程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竹制品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竹制品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安徽鸿程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安徽东鸿水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5.2.13-2025.2.20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无为市鹤毛镇阳畈村,总投资1100万元,占地面积约7201.01m2,建设内容为:租用阳畈村土地,新建厂房,购置竹制品颗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吨竹制品颗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切片、磨粉、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排气筒排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外运至鹤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2963069

通讯地址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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