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江北金山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箱及移动式运输皮带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集装箱及移动式运输皮带机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安徽江北金山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
环评机构: |
安徽诚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2.18-2025.2.25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芜湖市经开区沈巷片区金山港区内,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开备案〔2024〕93号,项目代码:2411-340264-04-02-351382),占地面积3000m2,主要建设内容:对1号泊位进行改造,新增1台MQ45t-40m门座式起重机;对4号泊位进行改造,增设移动式运输皮带机装卸系统。项目技改后,减少铁矿石货运量,新增粮食货种,保持码头现有每年380万吨吞吐量不变,将其中约90万吨货物利用集装箱装卸运输,计3万标箱;约100万吨货物利用皮带运输系统运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卸船机下料口设置喷淋洒水抑尘措施;运输皮带机装卸系统设置密闭罩及配套布袋除尘器。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营运期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码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北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运营期合理调配工作时段,避免夜间运输和作业。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和建筑垃圾,不能利用的运至规范堆场。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安全处置。危废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施工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水生生物、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减少鱼类繁殖期和洄游期间的工程施工活动。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营运期严格规范进出港船舶作业,严格控制港区污水和过往船舶污水的排放;禁止船舶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排江;减少人为活动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