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沃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氧涂层钢筋、成型件及90万套抗浮锚杆、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环氧涂层钢筋、成型件及90万套抗浮锚杆、配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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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芜湖沃冶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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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安徽诚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3.18-2025.3.25 |
项目概况: |
建设办公楼、厂房,建设环氧涂层钢筋生产线4条,钢棒调质生产线4条。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吨环氧涂层钢筋及成型件,90万套抗浮锚杆、配件产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表面处理工序仅为自有产品生产配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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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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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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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