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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长嵩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功能件及关键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30 15:57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行政审批科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长嵩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功能件及关键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书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10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功能件及关键装饰件项目

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夏家湖路以西,孙滩路以南

建设单位

安徽长嵩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5.4.30-2025.5.9

项目概况

建设厂房及仓库、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建设生产线9条(装配生产线3条、涂装生产线3条、检测线3条)。购置卧式注塑成型机、全自动涂装线等设备24台套,电力增容2400KVA变压器1台等,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功能件及关键装饰件项目的生产能本项目表面处理工序仅为自有产品生产配套服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

2.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在正式生产需要纳管排水时,须按照国家、省、市排水管理有关规定,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接入。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沾染了有机溶剂的废擦拭布、废清洗溶剂、油漆和有机溶剂进行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干式过滤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纸盒、废机油、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2963069

通讯地址

鸠江区瑞祥路88C16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