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伯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碳纤维复合材料汽车零部件生产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套碳纤维复合材料汽车零部件生产及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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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伯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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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芜湖民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5.28-2025.6.5 |
项目概况: |
租用芜湖小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复合材料生产线5条,购置模压工艺设备、拉挤工艺设备等,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套复合材料产品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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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经处理后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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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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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