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芜湖市湾沚区排水防涝提升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现函复如下:
我局委托芜湖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市固体废物监管中心)于2025年5月27日开展对该项目专家技术评审,要求该项目环评文本需修改后上报。你单位未及时上报该项目环评审批相关材料,现退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