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正海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85万件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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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85万件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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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芜湖正海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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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6.2.10-2026.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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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利用自有厂房面积约350平方米,购置发泡机、冲切压机、四柱裁断机和喷胶机器人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汽车内饰件85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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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运营期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6、严格控制生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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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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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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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