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华浦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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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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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湾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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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芜湖华浦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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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安徽云升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3.4--2026.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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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8000万元,建设一栋4层厂房,于厂房2楼建设2条连续镀镍+镀铜线,40机80线连续镀镍线,4机8线连续镀镍+镀锡线,厂房3楼建设2机4线连续镀镍+镀银线,4条连续镀铜+镀镍+镀银+镀锡线,4条镀镍+镀钯镍+镀金+镀锡线,对钢丝、铜丝、不锈钢、低碳钢等进行连续镀表面处理,合计表面处理面积为658.5万平方米/年,生产量为17265吨/年。二期拟在厂房1楼和4楼建设电泳、阳极氧化及滚挂镀生产线。本次环评仅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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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中水回用”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污水收集系统,车间地面须实行干湿区分离,各类电镀废水采用明管收集,分类分质排到电镀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严禁各类废水混排。项目中水回用率不得低于30%。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含铜废水、含氰废水、含银废水、含镍废水、前处理废水、含磷废水、含锌废水、含锡废水、含装饰铬废水、车间冲地废水、喷淋装置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发生器排水等经电镀产业园内污水处理站(安徽水韵电镀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在城东污水处理厂改造完成之前,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得外排。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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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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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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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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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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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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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