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环境管理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9﹞133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继续执行《环境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办函〔2017〕85号)规定。相关文件请登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页(http://www.cnemc.cn/)“监测规范——污染源”栏中自行下载。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填报《环境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应内容(见附件1),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数据通过“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http://10.100.249.42/HJGL)完成报送。填报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省厅相关业务处室、事业单位(联系人信息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业务科室确定各项报表联系人,于2019年2月14日前将市级各管理报表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报送市局规财科汇总,统一上报至省厅。
联 系 人:规财科 黄克亮
联系方式:0553- 5736070
附件1.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环境管理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各市相关业务部门联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