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良好,重点水系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部分湖库水质有所改善。
全市8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位于长江、青弋江和漳河,取水口水质全分析109项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12次取水监测,利民路水厂、健康路水厂、杨家门水厂、芜湖县湾沚水厂、繁昌县水厂、裕溪口水厂、无为县水厂等7个水厂全年水质稳定在Ⅱ类,南陵县水厂水质基本稳定在Ⅱ类,水源地水质合格比例均为100%。
长江芜湖段东西梁山断面、裕溪河裕溪口断面、 漳河澛港桥断面、青山河査湾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断面、黄浒河荻港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
2015年,奎湖、龙窝湖、汀棠、九莲塘水质符合Ⅲ类标准,镜湖、竹丝湖水质符合Ⅳ类标准,银湖、凤鸣湖、莲塘水质符合Ⅴ类标准,大阳垾、保兴垾水质为劣Ⅴ类。
2015年在全市较大及环境敏感性湖泊、水库共设置37个水质监测断面,43个监测点,代表湖泊面积46.50km2,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按全年期进行评价,全年期Ⅱ类的湖泊、水库面积占1.81% ,Ⅲ类占47.24% ,Ⅳ类占36.86%,Ⅴ类占10.13%,劣Ⅴ类占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