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稳定,其中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重点水系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部分湖库水质有所改善。
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8个,取水口分别位于长江、青弋江和漳河,按实际对取水口开展的监测项目评价,该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其中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水厂、二水厂和四水厂)水质全分析109项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
截至目前统计数据,全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59个,2016年根据对部分取水口开展的监测结果评价,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上表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及达标情况。
2016年,长江芜湖段桂花桥、弋矶山、四褐山、东西梁山段,裕溪河裕溪口段,漳河澛港桥段等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海南渡段,黄浒河荻港段等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
2016年芜湖主要河流、湖泊水质状况
2016年,全市重点湖库:竹丝湖、龙窝湖、奎湖、汀棠、九莲塘水质符合Ⅲ类标准,镜湖、莲塘水质符合Ⅳ类标准,银湖、凤鸣湖、大阳垾水质符合Ⅴ类标准,保兴垾水质为劣Ⅴ类。
全市在35个较大及环境敏感性湖泊、水库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共35个监测点,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评价,湖库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有8个,占23%,达到Ⅲ标准的有15个,占43%,达到Ⅳ类标准的有5个,占14%,达到Ⅴ类标准的有6个,占17%,达到劣Ⅴ类标准的有1个,占3%。
2016年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现象有所好转。龙窝湖、奎湖、九莲塘等51%的湖库为中营养状态,竹丝湖、镜湖、汀棠、莲塘等29%的湖库呈现轻度富营养状态,银湖、凤鸣湖、大阳垾、保兴垾等20%的湖库为中度富营养,未出现重度富营养。
措施及行动
1、科学谋划,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水体及断面水质要求,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责任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分工和考核责任。
2、率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完成城市、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分工作,并不断强化管理,有效保护饮水水质,开展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工作。
3、狠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先后完成县级以上、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报批工作,基本实现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保护工作全覆盖。开展水源地日常例行监测,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目前,二水厂、四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全部完成。
4、深入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城区污染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改善城区水环境,目前,排摸出的79条黑臭水体中已有19条黑臭水体完成治理工作。编制印发《青山河水体达标方案》和《漳河水体达标方案》,并通过方案的实施,推动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全市9个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和主要湖泊(竹丝湖、黑沙湖、龙窝湖)水质达到标准要求。
5、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养区,不断强化农业污染防治。推进清洁生产,实施清洁化改造。2016年完成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电镀行业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照水十条要求,我市全面取缔执法过程中发现的5家“十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