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环境质量
1、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2023年,列入国家水质考核的10个地表水断面中,长江东西梁山、青弋江宝塔根、漳河澛港桥、黄浒河荻港、裕溪河裕溪口、青山河查湾、裕溪河三汊河、青山河三里埂、七星河乔木等9个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西河入裕溪河口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Ⅲ类标准,优良比例、达标率100%。
2、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芜湖市二水厂(长江)水源地、芜湖市四水厂(长江)水源地、芜湖市漳河备用水源地、湾沚区自来水厂(青弋江)水源地、繁昌区新港自来水厂(长江)水源地、芜湖市三山水厂繁昌芦南水厂(长江)饮用水水源地、无为市西河备用水源地、无为市高沟(长江)水源地、无为市泥汊(长江)水源地、南陵县二水厂(青弋江)水源地等10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二)措施与行动
一是坚持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水质目标考核。根据《芜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芜湖市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办法》,对长江干流(芜湖段)及主要支流37个国、省、市控断面开展监测分析并发布预警,运用预警、调度、约谈等多种手段,推深做实“一断一策”,督促属地政府采取整治措施,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是开展工业企业排水再督查专项行动及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制定《工业企业排水再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工》,2023年完成178家工业企业厂区内部排水管网整治。
三是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无为市泥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湾沚区自来水厂红杨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启用无为市高沟水源地、泥汊水源地、芜湖市三山水厂繁昌芦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关闭无为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白茆(长江)饮用水水源地、原三山水厂取水口、新港水厂取水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无为市、南陵县、鸠江区、镜湖区等累计整并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52个。
四是推进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长江干流重点排污口树牌和应监测排污口监测分析工作。完成长江干流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完成整治排污口1422个。
五是持续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库。组织实施主城区主要水体水质监测项目,自2023年10月起,每月对主城区重点湖泊和水系开展水质监测,按月汇总水质监测数据,按季度提交水质分析报告。持续跟踪督办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助力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
六是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工作。2023年,全市共成功申报9个水污染防治项目纳入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争取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4亿元支持我市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