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幅全省第二,位列全省经济运行考核一类市第一。全市列入国家水质考核断面共有6个,其中长江东西梁山、漳河澛港桥、青山河查湾、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5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黄浒河荻港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竹丝湖、龙窝湖、奎湖水质为Ⅲ类。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断改善。各定点功能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基本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全市环境安全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60天,优良率71.82%,优良天数比去年增加15天,轻度污染88天,中度污染12天,重度污染2天,无严重污染天气,重度污染天数比去年减少11天。
2019年,芜湖市以NO2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51天,占16%;以O3(日最大8h平均)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50天,占47%;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7天,占5%,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03天,占32%。
2019年SO2、PM10、PM2.5等三项污染指标浓度年均值较2018年均有所下降,NO2污染指标年均值与2018年持平。
2、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内变化
2019年1-12月,SO2全年浓度无明显变化;NO2、PM10、PM2.5污染物浓度年内变化趋势接近,均为冬季高,夏季低;O3(日最大8h平均)浓度年内变化最显著,夏季浓度高,冬季浓度低。
3、空间分布
2019年,芜湖市共设置9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其中,市区设置5座,所辖四县各设置1座。全市污染分布情况如图,以下为各监测区域污染物浓度汇总和浓度空间分布图。
各区域首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值
区县 |
监测点名称 |
SO2(ug/m3) |
NO2(ug/m3) |
O38h(ug/m3) |
CO(mg/m3) |
PM(ug/m3) |
PM2.5(ug/m3) |
镜湖区 |
监测站 |
9 |
40 |
173 |
1.4 |
61 |
43 |
弋江区 |
四水厂 |
8 |
44 |
170 |
1.3 |
62 |
42 |
经开区 |
科创中心 |
10 |
39 |
180 |
1.3 |
65 |
46 |
鸠江区 |
济民医院 |
10 |
36 |
172 |
1.4 |
60 |
44 |
三山区 |
扬子学院 |
10 |
28 |
186 |
1.4 |
76 |
47 |
无为县 |
无为县环保局 |
10 |
38 |
184 |
1.4 |
90 |
45 |
芜湖县 |
芜湖县城南站 |
11 |
26 |
196 |
1.2 |
62 |
39 |
繁昌县 |
繁昌县老年大学 |
10 |
23 |
185 |
1.3 |
67 |
44 |
南陵县 |
南陵县交通局 |
11 |
30 |
173 |
1.1 |
69 |
43 |
4、降雨监测
2019年全市降雨PH值范围为5.71-8.14,年均值为6.27,全年均未出现酸性降雨。
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措施协同实施。水泥行业提标治理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同步进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一厂一策”治理基本完成,柴油货车攻坚战全面打响。
1、河流
全市列入国家水质考核断面共有6个,其中长江东西梁山、漳河澛港桥、青山河查湾、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5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黄浒河荻港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竹丝湖、龙窝湖、奎湖水质为Ⅲ类。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断改善。
2、湖泊、水库
全市重点湖、库:2019年,竹丝湖、黑沙湖、奎湖、龙窝湖为III类水体,水质状况良好;镜湖、九莲塘、汀塘、银湖为IV类水体,水体存在轻度污染;凤鸣湖、大阳垾为V类水体,保兴垾为劣V类水体。其中,奎湖、莲塘、大阳垾等去年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提升。
湖、库富氧化:2019年,芜湖市35个较大且环境敏感性湖泊、水库的富营养程度评价结果中,竹丝湖、龙窝湖、奎湖、牌楼水库、皖江水库、打鼓水库、响山水库等7个湖、库为中营养,占比20.0%;池湖、黑沙湖、镜湖、汀棠、大阳垾、九莲塘、莲塘、红旗水库等21个湖库为轻度富营养,占比60.0%;元亩塘、孟塘、银湖、凤鸣湖、东湖、苏塘水库、保兴垾等7个为中度富营养,占比20.0%,无重度富营养湖、库。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共7个(不含备用水源),取水口均位于长江及其主要支流。定期开展的监测项目评价结果显示,7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总体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满足生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县市级集中饮用水源地分布及水质达标情况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级别 |
个数 |
监测频次 |
检测项目 |
达标率 |
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3 |
12次/年 |
61项(全分析109项) |
100% |
芜湖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1 |
4次/年 |
61项(全分析109项) |
100% |
南陵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1 |
4次/年 |
61项(全分析109项) |
100% |
无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1 |
4次/年 |
61项(全分析109项) |
100% |
繁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1 |
4次/年 |
61项(全分析109项) |
100% |
开展“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摸底及问题排查工作,全面推动问题整改。对全市33个地表水断面进行监测预警,将27个河流控制断面纳入水质考核。2019年我市成立水环境治理办公室,依托三峡集团,创新“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水模式,完成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1座日处理3万吨污水处理厂,完成64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排查检测污水管网680公里,修复污水管网约300公里。我市探索的“三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
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农村水环境治理的整体布局,坚持“源头控制、过程治理、末端利用”资源化治理思路,南陵县霭里村污水治理中,发挥群众力量,实现“废水”变“肥水”,为自然生产力赋能,探索农村污水生态化治理、资源化利用的新空间。
2019年,我市持续实施《打赢净土持久战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共完成337家重点企业点位信息采集,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56家。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动态更新调整机制。芜湖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1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已通过修复效果评估。在无为市、南陵县开展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
组织编制《芜湖市中长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规划》,出台《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试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固体废物监管纳入各级环境“网格化”日常巡查工作内容。提升海螺水泥窑危废消纳能力,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处理,争创无废城市。协同推进有害垃圾处置,在全省率先出台《垃圾分类过程中有害垃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土壤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弋江区新兴铸管老厂区污染地块修复项目,获得生态环境部专家肯定,并作为示范项目推广。
在影响城市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生活噪声源占61.50%,工业噪声源占27.00%,交通噪声源占11.50%。从声源强度及声源构成两个方面综合分析,生活噪声源为主要噪声源,但生活噪声源强相对较弱,对区域整体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交通和工业噪声平均声级较高。
2019年,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城区道路交通干线的噪声大部分分布在60-70dB(A)之间,暴露在这一区间的路段长度为231.73km,占被测道路总长的88.95%,暴露在小于60dB(A)区间的路段长度为2.3km,,占被测量总路长的0.88%,超过标准70dB(A)的干线长度为26.51km,占干线总长度的10.17%。
2019年共设监测点10个,其中:1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1个,2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5个,3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2个,4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2个,各监测点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监测四次,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达标率97.5%。
全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功能区 |
监测点位个数 |
功能区达标率(%) |
达标率较低情况说明 |
||
昼间 |
夜间 |
||||
0类区 |
0 |
/ |
/ |
|
|
1类区 |
1 |
100 |
100 |
|
|
2类区 |
5 |
100 |
100 |
|
|
3类区 |
2 |
100 |
100 |
|
|
4类区 |
4a类 |
1 |
100 |
75 |
一季度夜间噪声超标 |
4b类 |
1 |
100 |
100 |
|
2019年我市产废单位申报登记506家,比2018年度增加13.5%,登记产生危废总量为151602吨,比2018年度增加33.72%,自行利用量为847吨,自行处置量为3529吨,委托利用量26941吨,委托处置量15242吨,委托贮存量104546吨,贮存量5059吨。
2019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05.03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477.23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78.88%,处置量为127.44万吨,规范贮存0.46万吨。
持续开展涉危涉化涉重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排查、“散乱污”企业整治、污水处理厂检查、秸秆禁烧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市本级累计检查企业304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812人次,下达监察意见95份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8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5件,罚款金额达429万余元。查封扣押11家,限产停产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9起,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起。
全面完成了市级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工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力量保障。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定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聚焦重点案件,向市中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起,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办报送案例5件。
实施重点减排项目27个,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减少1085.7吨,较2015年下降12.9%;氨氮排放量同比减少257.3吨,较2015年下降15.2%;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减少1542.7吨,较2015年下降20.1%;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减少3528.7吨,较2015年下降17.9%;以上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均完成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