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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22-06-01 15:41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法规与监测科浏览次数: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芜湖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全市PM2.5平均浓度33.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达84.9%,全年无重污染天气。1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比例达100%。全市固废(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式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和重大涉环境群体性事件。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能力分别提升5.5万吨、1.7万吨。新增、提升绿地245万平方米,铺设城市绿道27.8公里。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城东污水处理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经通过省级验收。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取得实效。建成全省首个智慧长江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长江芜湖段全流域、全天候、全方位监测预警。全省首个智慧生态环境平台(二期)上线试运行。完成长江生态廊道造林3.37万亩。成功举办长江禁渔暨渔文化论坛。

一、空气环境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

1、各污染物指标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芜湖市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10天(其中,优100天,良210天),达标率为84.9%,污染天数为55天(其中轻度污染50天,中度污染5天),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气

2021年,芜湖市以NO2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24天,占比9.1%;以O3(日最大8H平均)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23天,占比46.4%;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57天,占比21.5%;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69天,占比26%部分天数同时存在多个首要污染物)。

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33.8μg/m3,同比下降3.4%;PM10年均值为57μg/m3,同比上升14%;NO2年均值为32μg/m3,达标,同比下降13.5%;SO2年均值为9μg/m3,与2020年持平;CO第95百分位数年均值为1.1mg/m3,同比下降8.3%;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年均值为152μg/m3,同比上升8.6%。我市连续两年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降尘

芜湖市全市降尘年均值为2.85t/Km2.30D,市区降尘年均值为2.85t/km2.30D县区降尘年均值为2.85t/km2.30D

3、降雨

2021年,芜湖市全市降水次数为229次,降水量为3268.8毫米,全市降雨PH值范围为5.62-7.35,年均值为6.11。

(二)措施与行动

一是稳步改善大气环境,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编制芜湖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全面摸排芜湖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源和排放总量完成19家省级和25家市级重点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工作。

二是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路检并移交遥测超标及黑烟车处罚。

三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联合气象部门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合作机制,联合设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共享数据信息,将预报精度提升至1Km分辨率,3天数值预报准确率达60%。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价,鼓励企业向B级及以上标准开展治理,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

是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在市级层面建立镇(街道)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施行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2021年,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90.5万元,罚扣生态补偿资金108.5万元,补偿机制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初步显现。

二、水环境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1、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我市“十四五”列入国家水质考核断面的共有10个,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1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2、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6个(芜湖市二水厂(长江)水源地、芜湖市四水厂(长江)水源地、芜湖市漳河备用水源地、湾沚区自来水厂(青弋江)水源地、繁昌区新港自来水厂(长江)水源地、芜湖市三山水厂繁昌芦南水厂(长江)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位于长江、青弋江和漳河,按每月对水源地开展的61项指标检测结果评价,水源地总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满足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3个(无为市自来水公司(长江)水源地、南陵县二水厂(青弋江)水源地、无为市西河备用水源地),取水口位于长江、青弋江和西河,按每季度对水源地开展的水质61项指标检测结果评价,水源地总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措施与行动

1、守护河流健康安全

采取“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污水治理模式,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30.5万吨,新建污水管网137公里,完成城区74条黑臭水体整治。编制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和破坏岸线资源等行为。

2、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湾沚区、繁昌区等县区率先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同网、同质供水”,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全覆盖。

3、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

实施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长江、漳河、青弋江等主要河流1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三、声环境状况

(一)声环境质量

1、道路交通噪声质量概况

2021年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6分贝,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2.4分贝。

根据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芜湖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芜湖市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优。

2、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概况

2021年,芜湖市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8.2分贝

3、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概况

2021年共设监测点10个,其中1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1个,2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5个,3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2个,四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2个。芜湖市各功能区的环境噪声声级大致是随着1类标准适用区<2类标准适用区<3类标准适用区<4类标准适用区依次递增,这一点和功能区的区域功能划分是完全一致的。

(二)措施与行动

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进行夜间检查,召开环境信访办理绿桌恳谈会,约谈相关建设单位,依法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噪声污染典型案例,以“钉钉子”的精神,敢于顶真碰硬,持续保护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2021年,全市噪声投诉及环境信访投诉总量均同比下降22.5%,并呈逐月下降趋势。

四、土壤环境状况

(一)土壤环境质量

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和污染地块名录,共61个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其中54个地块已完成调查移出调查名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年共组织评审了4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措施与行动

编制印发《芜湖市2021年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委托第三方编制芜湖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义务,督促企业制定隐患排查计划、自行监测方案并实施。

五、固体废物

(一)废物利用处置状况

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状况

2021年我市产废单位申报登记1186家,登记产生危废总量为49.38万吨,其中,黄金行业氰化尾渣39.23万吨,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3.43万吨,其它危险废物合计6.72万吨。委托利用处置量9.74万吨,自行利用量39.81万吨,上年度遗留量0.42万吨,本年度贮存量0.25万吨。

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状况

202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26.32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917.3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4.8%;处置量为302.37万吨,规范贮存6.62万吨。

(二)措施与行动

一是制定《芜湖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2年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危险废物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各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市共梳理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73家。

二是多部门联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卫健委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310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出动检查人员886人次有效提升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开展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309家,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持证单位5家。

六、生态环境状况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生态系统多样性

芜湖位于皖南山区向长江沿岸平原的过渡地带,生态系统丰富,既有森林、灌丛、草地等陆地生态系统,又有河流、湖泊、池塘等水域生态系统,还有农田、城市等人工生态系统。多种多样的生态系统蕴藏着丰富多样的物种和生物基因。我市现有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1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2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

2、物种多样性

我市境内分布有陆生脊椎动物80科27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0种(Ⅰ级7种,Ⅱ级43种)。如扬子鳄、穿山甲、江豚、小天鹅、画眉、虎纹蛙等。据不完全记载,我市有高等维管束植物1000余种。留有枫香、化香、马尾松、黑松、毛竹等次生林。有银杏、金钱松、野大豆等国家保护植物数10种。

(二)措施与行动

编制完成《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送审稿),并报省生态环境厅申请组织评审。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召开芜湖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闻发布会。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完成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涉及我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核查整改开展对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完成整改验收问题“回头看”。2021年我市“绿盾”行动所涉遥感点位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七、生态环境保护专栏

2021年,芜湖市地区生产总值达4302.63亿元,增长11.6%。在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方面捷报频传,“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含金量、含技量、含绿量、人均量全省领先。

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助推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芜湖市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取得的成绩,生动诠释了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奋力抒写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芜湖篇章。

(一)生态文明建设

开展“长江大保护”,2021年芜湖统筹保护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优化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弘扬水文化,着力推进污水治理、岸线整治、复绿补绿、禁渔禁砂等工作,在长江干支流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实施“十年禁渔”,扎实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全面完成长江芜湖段重点水域退捕任务。成功举办长江禁渔暨渔文化论坛,规划建设长江渔文化博物馆;建成全省首个智慧长江综合管理平台,围绕禁渔、禁砂、大气、水质、堤坝位移监测等工作,实现长江全流域、全时段、全覆盖监测预警。

全市262.41公里长江干流岸线换了新颜,十里江湾公园、江东尾水湿地公园等为代表的市民打卡点形成长江生态景观带,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有山有水有文化”“大江大湖大梦想”的城市风貌与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生态魅力相得益彰。

(二)生态环境管理

1、高位推动工作进展

2021年,市委、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共28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领导深入一线调研督导20余次,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一些历史疑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一是严格规划管控。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4个方面,完成全市“三线一单”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严格考核问效,推动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警示片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三是注重创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以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工作为抓手,在产业转形态、能源调结构、运输转方式、建筑转绿色、农林聚碳汇、生活简约化上全面发力

四是健全补偿赔偿机制。坚持“谁损害、谁赔偿,谁受益、谁补偿”为根本原则扎实推进大气质量生态补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1年完成生态环境赔偿案件磋商18件,涉及赔偿金额3698万元,南陵8.26倾倒填埋固废案获评全省磋商典型案例。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有偿使用,以市场手段、平台力量推动环境要素合理流动。

2、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精准治污”心中有数。建成芜湖市智慧生态环境(二期)平台,整合全市范围内地表水、大气、重点污染源等800余套环境感知设备以及1000多路企业实时监控视频,与本市智慧长江、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社会信用体系等多个数据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管理,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科技支撑。

二是“科学治污”操之有度。我在全省率先实行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投入2400余万元建设19套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抓拍设备,通过遥感监测、入户抽测、路检路查、公众举报等多措并举,补齐移动源污染防控短板。截至21年底,生态环境、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路检并移交遥感监测超标及黑烟车辆633台,建成机动车I/M站25家,在全省率先实现I/M制度闭环,维修车辆2631台

三是“依法治污”行之有方。有规矩才成方圆,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芜湖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规章条款和对应的处罚条款,并举办立法听证会,就相关内容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这也是芜湖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首场立法听证会,在推进依法行政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生态环境监察执法

2021年,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34人次,检查监管对象2058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1件,罚款金额2902.4381万元,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移送行政拘留7件、查封(扣押)案件6件。垂管改革,给芜湖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带来了新气象、新作为、新成效。

一是执法方式更加高效、灵活、有力。在执法力量上,通过局队合一,采取交叉执法、集中执法、点穴执法等多种形式,抽调精兵强将,锤炼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在执法时间上,突出夜间巡查,开展中高考等考试期间“绿色护考”、汛期水环境、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统一执法行动;在执法形式上,切实推进非现场监督执法。督促指导全市171家重点单位实现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立案查处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企业11家、通过自动监测数据判定真实超标排放的企业1家;刑事移送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企业1家;在执法对象上,着力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执法。先后开展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排污单位、石灰钙粉企业、城东污水处理厂周边涉水企业、“一废一库一品”环境安全隐患、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等专项执法检查。

是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成为新常态。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港航部门开展港口码头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市城管局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执法检查,会同市商务局对全市17个加油站和2个油库开展现场抽测工作,联合多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工作,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是执法监管全面规范,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芜湖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流程暂行办法》,实行案件查处分离,推进公正执法。局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案审会对案件进行研究审议,形成了各执法大队源头把控案卷质量、市执法支队组织案卷初审、市局法监科进行法制审核、案审会集体研究表决行政处罚结果的层层把关、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所涉行政处罚决定无一在复议和诉讼中被撤销。省生态环境厅多次抽查评审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芜湖市均在全省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