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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24-08-15 16:15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一)空气环境质量

1、各污染物指标

2023年,芜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04天(其中,优84天,良220天),同比2022年增加1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3.3%,同比2022年上涨3个百分点,污染天数为61天(其中,轻度污染55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3天,严重污染1天)。

2023年,芜湖市以NO2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21天,占比5.8%;以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39天,占比38.1%;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55天,占比15.1%;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70天,占比19.2%(部分天数同时存在多个首要污染物)。

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34μg/m3,同比持平;PM10年均值为57μg/m3,同比上升3.64%;NO2年均值为33μg/m3,同比上升10%;SO2年均值为8μg/m3,同比下降11.11%;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1mg/m3,同比上升10%;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为159μg/m3,同比下降1.85%。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降尘

2023年,全市降尘年均值为2.7819T/KM2.30D,市区降尘年均值为2.71T/KM2.30D,县级(南陵县和无为市)降尘年均值为3.07T/KM2.30D。

3、降雨

2023年,芜湖市全市降水次数为237次,降水量为3157.7毫米,全市降雨pH值范围为5.60-7.77,年均值为6.48。

(二)措施与行动

一是持续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重点企业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水泥行业深度治理;督促玻璃行业加快深度治理,鼓励提前达到安徽省玻璃行业地方排放标准;持续推进在用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二是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化工、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从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方面开展涉VOCs企业排查。开展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专项帮扶检查,夏季高温时段常态化通过VOCs走航巡查,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物进行精准溯源。

三是强化移动源治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2023年共提前淘汰老旧营运车156辆;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持续开展遥感监测及路检路查执法行动;落实机动车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监管制度,将尾气超标排放且逾期未维修的机动车信息通过芜湖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

四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组织开展涉气企业核查。按照应纳尽纳的要求,补充清单化管控企业,同时制定相应减排措施,确保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绩效先进企业。

五是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培训,指导申请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23年共争取中央和省大气资金4000余万,用于我市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相关县市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