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保业务 > 环境质量 > 声环境质量

2016年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7-06-09 00:00来源:芜湖生态环境局作者:规划财务科浏览次数:
 

2016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水平较好,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等效声级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采用了“十二五”芜湖市噪声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后的新方案,网格布点为148个,网格大小为1000米×1000米,监测面积148平方公里。监测统计,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dBA),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达到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2010-2016年交通干线及城市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均值均变化不大,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2016年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26条主要交通干线合计51个测点,监测路段总长度260.541千米。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4dBA),低于国家规定标准1.6dBA),全市平均车流量为1673/小时,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比2015年升高0.4dBA)。其中,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的干线长度为27.326千米,占监测道路总长度的10.5%。根据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芜湖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

2016年共设监测点10个,其中:1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1 个,2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5个,3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2个,四类标准适用区设监测点2个,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监测四次。据统计,全市4类不同功能区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完全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且各功能区噪声声级是随着14类区依次递增,与功能区的区域功能划分完全一致。

从声源强度及声源构成两个方面综合分析,影响市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为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但一方面社会生活源源强较弱,另一方面工业噪声源仅集中在工业区且源强不大,因此对区域整体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及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

类别

时间

平均等效噪声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城市区域

昼间

50.0

50.155.0

55.160.0

60.165.0

>65.0

夜间

40.0

40.145.0

45.150.0

50.155.0

>55.0

道路

昼间

68.0

68.170.0

70.172.0

72.174.0

>74.0

夜间

58.0

58.160.0

60.162.0

62.164.0

>64.0

措施及行动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共场所的噪声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商业区、文化娱乐场所等从选址、建成到营业对噪声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强噪声扰民的管理;加强高考考场保障,对考点周边区域进行检查,实施建筑企业高考期间停工,对有可能影响考试的企业做好相关的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考试期间在每个考场周边派驻人员进行守点,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干扰考生。

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监管和治理。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和夜间施工的监管,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提高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

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对乱鸣笛情况的监管力度;车管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和规定限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