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12年上升不超过1%、2.7%;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2年下降2.3%、4.5%。经核定,2013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实际上升2.51%,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实际分别下降1.57%、2.3%、4.74%,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一)废气及主要污染物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2644.06亿标立方米。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40075.02吨。其中,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为37937.53吨,生活排放的二氧化硫为1958.30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的二氧化硫179.19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81460.01吨。其中,工业排放的氮氧化物为69259.75吨,生活排放的氮氧化物为340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的氮氧化物232.87吨,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11627.39吨。烟(粉)尘排放量为38984.44吨,其中,工业排放的烟(粉)尘为36204.46吨。
(二)废水及主要污染物
废水排放总量19670.8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805.02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5857.09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8.78万吨。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8410.20吨。其中,工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7364.93吨,生活排放的化学需氧量30909.81吨,农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9929.85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的化学需氧量205.61吨。氨氮排放总量6499.14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97.60吨,生活氨氮排放量4903.99吨,农业氨氮排放量1480.22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17.33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9.3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23.10万吨,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4.88万吨,处置量11.14万吨,贮存量47.48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