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1442.77万吨,其中工业源4933.27万吨,占总量的23.01%,城镇生活源16505.15万吨,占76.97%,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35万吨,占0.02%。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48044吨、氨氮6151.72吨。其中, COD、氨氮排放量贡献率最大的是城镇生活源,均占60%以上,其次为农业源和工业源,集中式治理设施COD、氨氮贡献率均不足1%。
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10月19日成立了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
狠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划定水源保护区;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日常例行监测并每月发布信息。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城区污染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改善城区水环境。对扁担河、南陵县城关漳河、无为县永安河、繁昌县峨溪河等进行综合整治。结合水十条任务,对全市范围内黑臭水体进行了彻底摸排,并将摸排出来的79条水体逐一编制治理方案。
推进违法整治、环境监察。推进河流岸线区域违法建筑物拆除;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重点水污染源环境监察,实施国控重点污染源月巡查制度,强化对一般企业常规化监管。
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市政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调度备用水源地建设,目前《芜湖市城市供水备用水源专项规划(2012-2030)》已通过专家评审,今年4月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