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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20 14:57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浏览次数:

芜湖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近期,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实现移动源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办理的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芜湖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合格报告案

(一)案情简介

根据生态环境部移动源专项监督帮扶工作反馈的问题线索,2024年7月17日、8月7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芜湖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阅企业2024年以来的视频监控及检测过程数据发现,该检测公司在机动车尾气检测过程中存在明显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1辆柴油机动车在检测过程中存在明显冒黑烟现象;2辆柴油机动车在进行自由加速法尾气检测过程中,出现实测转速趋于恒值且异常偏高的情况。上述车辆,该检测公司均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

(二)查处情况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确认该检测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基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检测公司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检测公司处罚款1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三)启示意义

机动车检测机构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罚促改。只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和威慑机制,才能确保机动车排放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二、芜湖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合格报告案

(一)案情简介

根据生态环境部移动源专项监督帮扶工作反馈的问题线索,2024年8月8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对芜湖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通过调取该检测公司机动车历史检验报告,发现该检测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2024年3月18日,使用自由加速法对一辆前驱柴油机动车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排放检验报告。根据检测规范(GB 3847-2018),该车辆应采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排放检测,但该检测公司在没有确凿证据材料的情况下,擅自放宽检测方法。

(二)查处情况

经过调阅企业视频监控及检测数据,市生态环境局确认该检测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检测公司涉嫌擅自放宽检测方法,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基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检测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检测公司处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50元整。

(三)启示意义

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应用,可以持续加强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非现场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通过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上传的过程数据、视频监控,实时远程监管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识别异常数据,预警潜在违规行为,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增强了日常监管的透明度,促进了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公平竞争。对打击机动车排放检测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