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督查专员周涛就我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进展和下一步计划作了介绍。
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我市主要举措可以简要概括为4项:
一是始终站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示范市创建的重要意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示范样板。去年11月,我市成立了由二十多个市直部门共同构成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高位统筹,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作用,强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开展市级创建的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培育、科学引导,推动各县区找准创建的途径和模式。南陵县、无为市、繁昌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也正在有序展开,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五城同创”的良好局面初步显现。
二是编制规划,指引建设方向。去年下半年,我们启动了《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过程中,全市各部门深度参与,紧密配合。历时一年,经多轮修改完善后,《规划》送审稿于今年6月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论证会。近日《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即将颁布实施。《规划》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及创建要求,结合芜湖市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现状,综合考虑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分析了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后,《规划》将成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领域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三是以创促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坚持以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坚持深度治理和科学管控“两手发力”、污染减排和环境扩容“双轮驱动”。2021年,芜湖市PM2.5平均浓度为33.8微克/立方米,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我市“十四五”1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100%;全市固废(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和重大涉环群体性事件。
四是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把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贯穿创建工作始终。积极回应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准确把握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不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持续提供优质生态产品,让良好生态环境真正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纸媒和各类网络平台等传播媒介,加强生态环保意识教育、普及生态科学知识,把生态文明理念根植于全市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总体来看,我市以创促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示范创建对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改革任务落地、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制度体系、细化职责分工、统筹部门联动,形成高效的创建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对照创建工作要求,分解落实任务,定期展开调度,聚焦关键重点,补齐短板,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要求;三是加强宣传,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