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21〕20号),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皖环函〔2023〕293号),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4日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