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有关事业单位,省有关环保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及单位:
为做好我省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推荐工作,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5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推荐单位对照《通知》中的推荐重点领域和推荐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要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并按通知中的附件2、3和4要求编写技术报告、《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
二、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排序)、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省厅科技外事与财务处,同时将申报表、技术报告、《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电子件总大小不超过50M,邮件题目格式为“2022+行业+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可推荐5项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高质量完成我省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科技外事与财务处 陆军杰
电 话:0551-62376636
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邮 箱:ahhbtgcc@126.com
附件: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pdf(环办科财函〔2022〕151号).pdf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5日